本报布拉格2月23日电据斯洛伐克内务部《关于1997年斯治安形势报告》透露,1997年斯洛伐克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,所发生的犯罪案件比1996年减少了7000起,破案率提高了1.8%。
1989年以后,斯社会治安急剧恶化,各种案件猛增。
近年来斯为维护社会治安,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不断加大对犯罪的打击力度。1997年斯政府从国家储备基金中增拨500万斯克朗用于建立各级禁毒机构;同时,对警力进行改组,建立旨在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全国性专门“行动中心”;在内务部建立内部“清查机制”,以揭露和打击队伍内部的犯罪分子。斯内务部长称,1997年斯共查出警察犯罪案件178起。此外,斯还从1998年开始实行“警察助理”制度,从社会上选拔、抽调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员充实警力,以进一步加强对犯罪的打击。